书外与书内
书外与书内
李文采
福建漳州的“水仙节”、山东潍坊的“风筝会”,其实都是借题发挥,真正的目的在于发展经济──文章做到水仙外、风筝外。书法虽然自古称“小道”,但绝不会亚于水仙和风筝,所以也必然有“书外”的大文章。
书外,是指书迹的文字和书面语言,作者和观者的品德、性格、感情、书法以外的才学,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在描写书法形象中的文学语言艺术手法,在评书中的社会自然现象;书内,是指书迹的书法形象、作者和观者的书法才能、书法修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真正的学书、作书、赏书、评书之道。
历来论书,多论其人:若论作书,必曰“书为心画”;若是赏书,必曰“书如其人”;若是评书,必曰“书以人重”;若论学书,必曰“书之功夫更在书外”──人与书被认为能全面、彻底地相互感应,因此又说“人品高书品自高”。书法思想中所有纠缠不清的问题都与这种人书感应的论书传统有关。不能正确对待人书感应论,是造成书坛思想混乱的总根源。
这种人书感应论,其实是论文之道,若是论书,即是“书外”文学语言的艺术手法或“书外”的社会自然现象,而不是真正的学书、作书、赏书、评书之道。
水仙节、风筝会,“内”、“外”是分明的,因此能相得益彰。人书感应论将“书外”等同于“书内”,将书法指向“书外”,起了负导向作用,造成了以论人代替论书的风气,既不利于对书法本身的正确评价,又使真正求书者找错了书法方向。所以,必须以“书外与书内”这面筛子将书外的筛出书外,将书内的筛到书内,让各自对号入座。当然,书外、书内是应该携手合作的,就象漳州水仙节、潍坊风筝会那样。但是必须各自都先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才谈得上真正的内外合作、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