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颜真卿之书“则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式立朝,临大节不可夺也”,观蔡京、卞之书,则“使人掩鼻过之”、“宋之奸臣,书字如其为人”,这是观者事先了解作者的生平为人之后才对他们的书法作品产生这样的联想。观者要这样联想也是必然的,但不能信以为真。譬如:在一尊表情木然的塑像前面放着苹果,观者就会联想到塑像正想吃苹果;在塑像前面放着一张女人照片,观者就会联想到塑像正在思念他的爱人;在塑像前面放着一张军事地图,观者就会联想到塑像正在考虑作战计划。其实,塑像本身与苹果、女人照片、军事地图之间并无任何联系,他什么也没有想──是观者自己在联想。见到书法作品就联想到作者,想起作者就联想其为人,于是,观者就将自己对作者的好恶强加于书法作品之上,于是就产生了或敬仰、或“掩鼻”的联想效果。
如果书迹的书面语言内容有变化,观者就其书法形象而产生的联想也随之变化。若颜真卿议论朝纲之书,那么,“刚毅雄特”的颜体在观者心目中就“如忠臣义士,正式立朝”,有“临大节不夺”之气;若是颜真卿给子女的一封书信,那么,同样“刚毅雄特”的颜体在观者心目中就不是“正式立朝”,而是在自己家里正对子女作严格要求。此时的“刚毅雄特”在观者心目中就不是在帝王面前的“忠臣义士”,而是在子女面前的严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