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才能发展兼蓄才能创新──与李文采先生商榷
博学才能发展兼蓄才能创新
──与李文采先生商榷
囗 张金梁
读了刊于一九九六年第六期《书法》上李文采先生的《书法形象的书卷气与作者书外的博学无关》(后简称李文)一文,感触良多。此文是李先生发表在一九八八年第二期《书法研究》题为《书外功与书内功》一文的章节上又加以发挥而成的。现就此文中有关问题与之商榷:
首先看题目《书法形象的书卷气与作者书外的博学无关》,其中“书法形象的书卷气”就不通,“书法形象”是书法的外在面貌,而“书卷气”是指书法艺术中内在的气质,那么通过“书法形象”去探求“书卷气”无异于隔靴搔痒。李文多次运用“书法形象”一词,而不提书法艺术,读之别扭,不知“书法形象”与“书卷气”是何等关系?从其“书法形象的本身除了外在的形式之外,还有一个内涵之美”之语看,“书法形象”的提出,是作者怀疑书法由“内涵之美”而来。那么书法既然只有“形式之美”而没有“内涵之美”,而又要讨论属书法“内涵之美”的“书卷气”还有什么意义?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李文在论述中的用词,既不加以界定又要任意发挥。如说书法“有无内涵之美是书法‘工拙’的标准”。“工拙”是写字好坏的代名词,并不是书法水平的衡量标准。汉代常用“工、能、善”论书家,是因为当时书法的审美处于朦胧状态,后世延用“工”大都相当“工于”,实际“工拙”只是对书法的形式美加以肯定或否定,而对书法的“内涵之美”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历史上工书法(能写字)而乏韵味(内涵)的人不胜枚举,馆阁体书家就是一个工书法的群体,它就是缺乏“内涵之美”。